进口冷链食品消毒指南已被废止!疫情防控变化请查收
进口冷链食品相关疫情管控措施已全面取消,包括消毒 、抽验、核酸检测等 ,相关防控指南也被废止 。具体变化如下:入境货物不再采取检疫传染病管理措施12月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 ”的总体方案》,明确依据国境卫生检疫法 ,不再对入境人员和货物采取检疫传染病管理措施。

第一个方面,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下发了《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和《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指南》,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又下发了《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这些文件的发布和实施对于降低通过冷链进口的食品来输入新冠病毒的风险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尽量避免自行网购、代购 、海淘进口冷链食品和水果 。接收快递或邮寄包裹时 ,需对物品表面消毒,处理后立即清洗双手。图:西湖区市场监管局开展进口水果专项检查 进口水果经营户物防要点主动报备与查验 新购入进口水果前,需提前两天向属地镇街报备 ,并从规范使用“浙食链”的上游进货。

生熟分开:在处理冷冻或生鲜的生畜禽肉、水产品等之后,要使用肥皂和流动水至少洗手20秒。同时,家庭处理冷冻食品时用到的容器、刀具、案板都应该做到生熟分开 ,以防止交叉污染 。冷链食品在冰箱中的储存 低温储存:冷链食品必须放置在冰箱冷藏或冷冻环境中,以确保食品的新鲜度和安全性。
如何看待山东乳山一进口冷冻猪肉制品新冠阳性?
山东乳山一进口冷冻猪肉制品新冠阳性事件需从多角度理性看待:首先,该事件再次凸显了新冠病毒的顽固性 ,尤其是低温环境下的存活能力。新冠病毒在低温条件下可长期保持活性,冷链运输为病毒传播提供了潜在载体 。
对于中国来说,冷冻的进口不是国内的必需品 ,暂停进口也是可行的。
德州市德城区在进口冷链食品常规抽检中,发现1份进口冷冻猪肉制品外包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已立即采取封存 、消杀、隔离等紧急措施,所有隔离人员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快速定位问题源头当猪肉冻品检测出阳性时 ,追溯系统可立即调取相关批次产品的全流程信息,包括养殖场、屠宰场 、运输车辆、销售门店等关键节点 。
厦门冷库进口冻肉阳性事件详情事件经过:11月15日,厦门疾控部门对某冷库常规抽检时 ,发现1份法国进口冷冻猪肉外包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该批25吨冻肉于10月14日从上海洋山港入关后运抵厦门冷库储存,未流入市场。应急措施:立即封闭涉事冷库,封存相关冻品 。对冷库及周边环境全面管控、消毒。
第三方物流滞后:物流环节缺乏标准化操作 ,增加污染风险。法规制度缺失:行业规范不完善,导致防控措施执行不到位 。这些因素虽不直接产生病毒,但成为外源新冠病毒的“搬运工”。

进口冷链食品物流运输疫情防控指南出台
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公路 、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技术指南》 ,对进口冷链食品物流运输的疫情防控提出了多方面要求,包括企业防控消毒、从业人员防护、运输工具消毒 、信息登记以及应急处置等。
近日,多地通报在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或环境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11月16日 ,交通运输部印发《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技术指南》,明确了进口冷链食品装卸运输过程防控要求和消毒要求、从业人员安全防护要求及应急处置要求 。
海关总署发布公告,进一步优化完善进口冷链食品口岸疫情防控措施,以科学精准防控新冠肺炎疫情 ,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相关措施自2022年7月8日起执行,原2020年第103号公告同时废止。具体内容如下:新冠病毒核酸监测检测与境外企业监管海关对所有进口冷链食品(含食用农产品)实施新冠病毒核酸监测检测。
全面消杀进口冷链食品需从口岸 、运输、入库、流通等环节实施全流程管控 ,通过明确部门分工、规范操作流程 、强化监督追溯等措施降低新冠病毒输入风险,具体如下:工作目标与原则目标: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实现“安全、有效、快速 、经济 ”的消毒效果 ,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