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高院:依法妥善审理涉疫情纠纷,精准服务“六稳”“六保”
比较高检出台的11条意见围绕服务保障“六稳”“六保 ” ,涵盖惩治犯罪、保护企业 、金融秩序维护、脱贫攻坚、司法理念落实及法律监督六大方面,具体内容如下:惩治犯罪,营造稳定社会环境重点打击妨害复工复产、疫情防控 、网络犯罪、非法放贷及“套路贷”等破坏经济社会发展的犯罪。

“六稳”指稳就业、稳金融 、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 、稳预期;“六保 ”指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 、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 。
020年应对疫情相关举措司法政策制定:制定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犯罪 、保障复工复产等意见,完善服务“六稳”“六保”司法举措。典型案例发布:发布57个惩处涉疫犯罪和服务复工复产典型案例。案件审理:各级法院审结各类涉疫案件2736件 ,严惩侵害医务工作者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犯罪。
在疫情之下,实现“六保 ”“六稳”需要从多方面入手,具体如下:处理好保、稳和进之间的关系 明确目标任务与逻辑关系:要集中精力抓好“六稳” ,落实“六保 ”,处理好保、稳和进之间的逻辑递进关系,以“六保”作为“六稳”的着力点 ,以保促稳、稳中求进 。
金融服务“六稳 ”“六保”的核心举措强化实体经济资金支持 上半年人民币贷款增加109万亿元,同比多增42万亿元,保险赔付支出超5200亿元 ,为实体经济提供充足流动性。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累计83万亿元,同比多增22万亿元,显示金融体系对实体经济的资金供给力度显著加大。
月25日 ,天津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服务保障“六稳”“六保”为天津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措施》,通过营造“五个 ”环境,细化检察职能 ,为天津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

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壹〗 、比较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提出了十条具体措施,旨在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涉疫情民事案件提供指导,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社会和经济秩序及公平正义。
〖贰〗、在审理涉疫情民事案件时 ,准确适用法律,平衡各方利益,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依法准确适用不可抗力规则:审理涉疫情民事案件时,准确适用不可抗力的具体规定,严格把握适用条件 。
〖叁〗 、比较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 ,提出了十条具体措施,涵盖司法服务保障、不可抗力规则适用、合同纠纷处理 、劳动争议处理、惩罚性赔偿适用、诉讼时效中止 、诉讼期间顺延、司法救助、保全措施及法律适用统一等方面。
〖肆〗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监护人同意进行网络打赏或游戏的,支持监护人返还请求。金融案件审理规则 金融借款纠纷: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及中小微企业 ,不支持金融机构提前到期或解除合同主张;变相利息超出专项信贷优惠利率的,不予支持 。个人还贷纠纷中,受疫情影响暂时失收的人员,可变更还款期限。
〖伍〗、《比较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重点内容如下:合同案件审理买卖合同:疫情未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当事人请求解除合同的,法院不予支持。继续履行成本增加或产品降价,受不利方请求调整价款或变更履行期限的 ,法院根据公平原则处理 。
〖陆〗、今日,比较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该意见旨在通过司法手段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产生的负面影响 ,确保民事案件的审理工作既合法合规,又兼顾各方利益和社会稳定。
比较高法今日出台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
〖壹〗、比较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提出了十条具体措施 ,涵盖司法服务保障 、不可抗力规则适用、合同纠纷处理、劳动争议处理 、惩罚性赔偿适用、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期间顺延 、司法救助、保全措施及法律适用统一等方面。
〖贰〗、比较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提出了十条具体措施,旨在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涉疫情民事案件提供指导,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社会和经济秩序及公平正义。
〖叁〗、020年4月16日 ,比较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
〖肆〗、今日,比较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该意见旨在通过司法手段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产生的负面影响,确保民事案件的审理工作既合法合规 ,又兼顾各方利益和社会稳定。








